在学费、奖学金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畅通就业创业发展渠道 23.帮助和支持台资企业在湘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长沙海关) 46.支持台湾地区从事湘台民间交流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两岸交流基金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旅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台办) 52.在我省高校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台湾学生,省级财政予以一次性开办费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长沙海关) 9.对台湾工业园及园区内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我省有关扶持资金、试点示范项目,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